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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5处违建业主没有一人露面 违建成城市顽疾

发布:2013-8-28 9:44:31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昨天发布公告,公布了5处违法建设及违建业主姓名等信息,要求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前往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并在15天内自行拆除违建。截至今天上午,尚无一个露面。

  根据公告,这5处违法建设均为居住区内的违建,涉及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房山区和昌平区5个区。

  东城区城管部门表示,昨天该处违建的业主并没有到城管接受调查,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该处违建,也没有找到业主,只找到了业主的侄子,他告诉城管执法人员,业主目前人在外地。城管部门希望业主能够尽快回京到队里接受调查,否则,自拆期限过后将申请启动强拆程序。

  西城城管方面表示,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1号楼二层共有4户将阳台盖了阳光房。“虽然在媒体曝光的只有一处,但我们对存在违建的4户业主都下达了通知书,昨天几户违建业主都没有到城管接受调查。”西城城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业主私搭乱建的理由是露台存在被楼上高空坠物的危险,可这并不应该成为违法建设的理由。而且,他们盖的阳光房都是玻璃顶的,如果真有高空坠物,砸在他们的玻璃阳光房上岂不是更危险。

  朝阳城管方面表示,昨天有两个自称是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违建业主的委托人来到城管部门,但他们没有出具业主的委托书,因此城管无法确认这两人的委托人身份,不能认定为接受调查。城管部门已要求业主到城管接受调查或者出具委托书。

  昌平和房山城管昨天也表示,目前还未见到违建相对人前来接受调查。

  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15天公告期满后,这5处违法建设的业主如仍拒不接受处理和自行拆除违建,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对其违建部分进行强制拆除。

  探究

  违建泛滥成灾背后的隐情

  居民区违建的泛滥正在慢慢演变成为一块城市顽疾,而其中业主违法成本低、城管执法取证难、各部门联动少是这一顽疾背后的深层诱因和隐情。

  “这些违建的建设成本都不高,而目前对居民区违建最大的处罚就是强拆,根本没有针对个人的罚款,违建相对人的违法成本与他们获得的收益相比十分低廉”,一位从事多年拆违工作的城管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说,“以一个20多平方米的阳光房为例,成本也就三四万块钱,但建成之后如果跟房屋一起配套出售,保守估计也能获利10万元以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居民区里的违建涉及物权一向都十分敏感,城管在查处过程中都很谨慎,虽然相关法规条款规定可以对违建按照每平方米300至3000元进行罚款,可在现实中,居民只要能把违建自行拆除就无需罚款。因而在很多违建相对人的心里,都有“违建盖了就盖了,大不了自己拆了损失个成本”的小算盘。

  而对于这些居民区违建冗长的拆除过程,这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些违建在居民区本身就比较隐蔽,大多数都是小区居民进行举报我们才能发现,一般从开始发现到现场取证、联系违建业主再到进行最终的自拆或强拆处理,一年半载的时间都算短的。没办法,城管执法部门不是公安部门,我们没有权利要求违法相对人必须到队里接受调查,我们只能一遍遍地请,一趟趟地堵,如果相对人不配合,我们就进不了屋,很多违建我们在取证时都只能靠户型图和目测来估算,完全没有别的招儿。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几乎有一半以上被举报的居民区违建都存在着联系不上相对人或相对人拒绝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的情况,“如果公安部门能介入,估计这些违建业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整天和城管藏猫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违建举报人告诉记者,“虽然相关法规条例规定违建的查处城管部门可以联合规划、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一起协同进行,但从我们小区违建的查处经历来看,这违建合着就练城管和街道了,整天只看着他们的工作人员过来找业主,如果公安部门能介入,估计这个业主也不会这么难联系。所以这些部门的联动还是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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