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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拆迁款惹连环官司 五子女陷官司争端

发布:2013-11-25 17:20:07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年过八旬的王老汉去世后,其身后留下的300余万元拆迁款及一套安置房引发5个子女间的连环官司,就连孙辈也牵扯其中。近日,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审理其中一起要求撤销法院调解书的案件。四个哥哥姐姐当庭怒斥被告席上的弟弟,指责他为独吞遗产制造虚假诉讼,还污蔑他们不孝顺,“钱可以不要,但你不能说我们不养爹妈!”

  小儿被指作假独吞拆迁款

  “你这个灭心的,为了钱办缺德事,还撒谎说自己翻建过老房子,说我们不养老人!”庭审开始,四原告就情绪激动地教训起弟弟来。面对哥哥姐姐连珠炮似的指责,被告老五一直侧着脸不语,低头拨弄手里的曲别针,偶尔被骂狠了才回一句嘴。

  据王先生等四原告说,父母1980年在宅基地上建了四间北房,当时老五尚在上学,其余人都参与建房。此后老五和父母一起住,其他人均分户另居。之后父母增建过房屋,老五帮助建设并部分出资。2009年老房子拆迁,当时母亲已经去世,父亲作为被拆迁人分得了300余万元拆迁款和一套定向安置房。今年4月,住在老五家里的王老汉去世,因继承遗产协商未果,四原告将老五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此案尚在审理中,老五的女儿小倩又将伯伯和婶婶和自己的父亲一起告上法庭。

  孙女称有笔录遗产归她

  小倩称,爷爷以遗嘱的方式将30万元的遗产和房子都赠给了她,因5万元爷爷生前已经花了,自己就继承25万元和房子。小倩提供的一份证据显示,早在2011年9月,王老汉曾起诉老五,称对方领走全部拆迁款,要求退还30万。老人称,被拆迁的房子都是老五在2005年翻建过的,因用了老房子的旧料,所以索要30万元。去年1月,通州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老五支付父亲30万元。

  对于爷爷将30万元留给自己的理由,小倩则表示,依据王老汉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于2011年9月19日所做的谈话笔录,王老汉认为其他子女都不尽赡养义务,故遗产都归她。

  得知被侄女告了,而理由是父亲称自己不孝,王先生等人又气又尴尬。“我们对父母一直都很孝顺,每个月都给钱,老人轮流跟我们住,怎么可能说我们不赡养?”王先生说,此外老房子也从未翻建,父亲不可能说是老五翻建的。“父亲2011年1月就半身不遂,无法正常语言交流,他也不可能找代理人替他打官司。”他们认为,老五与诉讼代理人一起制造了虚假诉讼,目的就是想证明拆迁房屋是其出资建设,以独吞父母的全部遗产。

  据悉,不久前小倩的起诉已被法院一审驳回,理由是法院认定谈话笔录不属于有效遗嘱。王先生等人随即将老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法院此前作出的民事调解书。

  庭后证人被骂帮人作恶

  庭审中,四原告说,被拆迁房屋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是对父母共同财产进行的补偿。母亲去世后,他们所有子女及父亲均依法享有继承份额,父亲无权单独处理全部拆迁款。法院当年未查明涉案财产状况而做出的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撤销。四原告还找来两个证人,证明老房子未翻建过以及他们是赡养老人的。此外,村里拆迁前给每个拆迁户录像,也能证明老房子未翻建过。

  老五也找来曾代理父亲告他的诉讼代理人、某法律服务所的主任王某和一个当天来串门的朋友,证明王老汉做笔录时神志清醒,谈话笔录就是其真实想法。老五的律师称,王某是一个有着20多年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不可能干违法的事儿。该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撤销。

  休庭期间,几个原告又将矛盾对准王某,指责他为骗老人的两万元律师费而干缺德事,还称老五的律师帮着他瞎说。法官表示,如庭后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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