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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坟爷受审 被指控违建3232处墓穴

发布:2015-1-14 15:43: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原标题:陆丰坟爷受审 被指控违建3232处墓穴

被称为陆丰“坟爷”的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违法,被实名举报敛财数亿元,备受关注。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林耀昌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昨日开庭审理。

被诉非法占用农地

42岁的林耀昌原是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曾任陆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初,陆丰市潭西镇人民政府筹建一个公益性生态墓园。同年3月,潭西镇政府经集体研究,决定委托林耀昌投资建设安福公墓园。

2008年7月,林耀昌以其哥哥林耀忠(另作处理)的名义与潭西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安福公益墓园的《委托协议书》。26日,潭西镇政府吸收林耀忠为镇社会事务办集体职工,委托林耀忠为“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负责人。

2008年8月份,第一期项目开建。国土部门发现该用地性质不符合现行供地政策,一直未予审批。2009年,林耀昌启动筹建安福公墓园第二期项目。同年8月,潭西镇人民政府经研究更改安福公益墓园负责人为林耀昌。林耀昌在未取得国土部门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再次未批先建,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建成3232穴墓穴。起诉书称,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责。

坟爷当庭拒绝认罪

昨日,林耀昌的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林耀昌也辩称自己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拒绝认罪。林耀昌说,墓园征地用地的主体是政府,自己只是受政府委托实施项目,是在做一件好事。土地审批存在问题是陆丰市国土局不作为造成。

在长达3小时的庭审中,“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有无占用农用地”“林耀昌是否犯罪主体”“林耀昌是否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主观故意”“案件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问题。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

■新闻回放

林耀昌被举报敛财数亿

“林耀昌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竟然将村民的几代祖坟都挖掉。”一提到林耀昌的名字,当地百姓可谓是谈虎变色。2013年,林键国实名举报林耀昌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从表面看林耀昌是建“公益性”墓园,实际是他敛财的手段。按照陆丰市民政局规定,公益性公墓每个墓穴占地不应超过1平方米,然而林耀昌投资的安福公墓每个墓穴的大小都在8到12平方米。据央视调查,公益性墓地按规定不能出售给本镇村民以外村民,然而安福公墓六成被高价卖给外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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