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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7月份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时间:2018/8/23 8:15:00     阅览:974人次
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7月份情况通报

    一、“十项重点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

    “十项重点工作”7月份工作任务计划130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2项、“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46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1项、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9项、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5项、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9项、民生事业工作11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9项、人才工作5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3项〕,其中完成127项,未完成3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项、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1项),完成率97.7%。

    二、“十项重点工作”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唐山市2018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排名办法》,对“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名次由高到低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民生事业工作、人才工作、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科技创新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新兴产业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科技创新工作与新兴产业工作分开排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把“十项重点工作”等同于常规性工作,对“十项重点工作”研究不够深入透彻,落实标准不高、措施不硬、办法不多、调度督导不够,导致一些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如滦县、高新区、路北区、路南区未完成7月份3项气态污染物攻坚目标;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的要求标准不高。

    (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窗口单位对照“四最”要求,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服务流程还不够简洁、投诉渠道还不够顺畅;一些惠企政策文件政出多门,缺乏整合后的平台和服务链条,统一宣传、发布、培训、申报、评审等服务不到位,惠企作用未能最大限度发挥。

    (三)工作进展不平衡。玉田县、汉沽管理区棚改工作项目为零;垃圾焚烧厂建设只有丰润区、丰南区、遵化市、迁安市四地已启动建设;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作12个县(市、区)不能按期开工;农村改厕工作路南区、古冶区、滦县、高新区7月份无进展。

    四、8月份工作打算

    “十项重点工作”8月份工作计划共122项,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项、“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49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7项、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7项、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5项、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10项、民生事业工作10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11项、人才工作5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3项。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王东峰书记“7·28”、“8·7”两次来唐调研讲话要求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十项重点工作作为有效载体,认真研究谋划十项重点工作内容,以十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任务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督查成果运用,诚恳接受监督,认真梳理分析,敢于直面问题,逐项制定出过硬的措施、拿出管用的办法,真正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抢抓各项政策机遇。要迅速落实省委王东峰书记来唐调研精神,积极深入对接,奋力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国家政策,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如期完成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抢抓被国家列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机遇,加强对港口岸线和临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试行)》,采取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方案、谋划产业链条、打造产业体系、成立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等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早日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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