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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时间:2019/4/2 9:51:00     阅览:1430人次
中共唐山市委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9年3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冀发〔2019〕1号)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聚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良好开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要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还有很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高质量完成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做好今明两年“三农”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十片引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创新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努力建设京津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环京津生产加工物流基地、京津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集中打造乡村振兴精品片区、精品线路,成片连线,综合示范,全力构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唐山样板”。

    二、培树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唐山经验”

    (一)在全省率先完成高质量整体脱贫。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立足非贫困地区工作实际,突出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防贫,推进全市剩余的2100户、38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19年全部高质量脱贫,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整体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牢把握现行脱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深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社会扶贫以及危房改造等扶贫措施,科学务实推进脱贫攻坚,既不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常态化督导检查扶贫政策、资金、措施、项目落实情况,严格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将脱贫攻坚成效纳入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精准问责问效。

    (二)着力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水平。推进产业就业扶贫稳增收,健全完善产业项目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行“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产业扶贫项目100%覆盖,着力提高产业扶贫项目收益率;加大贫困群众就业创业精准培训和政策帮扶力度,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户”活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100%稳定增收;同步推进扶贫与扶志、扶智,着力抓好贫困家庭户容户貌整治,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和能力。推进就医就学减支出,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和“四重保障”报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医疗报销比例总体保持在98%以上;将教育扶贫政策扩至学前教育,严格落实“三免一补”、“四免一助”资助政策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推进住房饮水保安全,规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饮用水100%达标。推进落实政策兜底线,继续由财政全额担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金,实现农村低保政策与现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深度贫困群体生活无忧。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

    (三)稳定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坚持精准防贫控增量原则,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脱贫不稳定户,抓住因病、因学、因灾三大致贫返贫因素,健全完善“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按照市县1:2的比例配套,足额安排财政专项防贫资金,有效解决“边扶贫、边增贫”和“边脱贫、边返贫”问题,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成果。

    三、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唐山高地”

    (一)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60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开展“吨粮田”创建,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80万吨以上。加强资金整合,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96.5万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2019年完成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8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二)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坚持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专用化发展方向,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着力推进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在既有优势上做大做强,建设京津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2019年,发展强筋小麦15万亩、优质高产水稻30万亩、高产专用玉米72万亩和高油酸花生4万亩;新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个,新建海洋牧场2处;新建名优果品基地7.5万亩、发展林下经济6.5万亩,培育滦南花生、丰润生姜、丰南对虾、玉田甲鱼、滦州苹果等5个市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7个以上现代农业精品园区。

    (三)树立河北奶业振兴唐山旗帜。充分发挥我市地处奶牛养殖黄金带、饲草饲料资源丰富、100%规模化养殖、国内外知名乳企云集的优势,实施奶业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全市奶业产业化发展提质增效。以智能化奶牛场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奶牛单位产能和牛奶品质。2019年,全市60%以上奶牛场实现智能化管理,成年奶牛平均单产在全省率先达到8.5吨以上,牛奶总产量占全省四分之一强。大力推进乳品加工业扩能提标,抓好丰润蒙牛高端乳制品提产扩能、丰南君乐宝婴幼儿乳粉生产等项目建设。2019年新增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2万吨、常温奶和低温酸奶产量40万吨。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优化粮经饲比例,增加优质青贮饲料作物面积,为生产高端牛奶提供优质饲料。到2020年,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面积达到74万亩。

    (四)着力做强科技农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农科双百对接”活动,强化农民科技培训,2019年建成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示范基地1—2个,培育科技示范主体400个,全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积极打造农业创新高地,发挥市农科院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6个国家、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和5个首席专家工作站建设,强化16个农业首席专家(团队)带动作用,2019年重点打造10个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或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典型。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合作,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靠科技发展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星创天地、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科研单位新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特邀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10万元建站补助;对既有企业成功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不包含农业生产资料引进),经认定后给予实际技术交易额2%、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经费。大力发展智慧农业,重点开展农业物联网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广服务系统、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2019年全市新增物联网大棚200个、物联网管理大田1万亩。加强直通式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五)大力提升质量农业。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行动。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对主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19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0项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全部纳入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健全生产档案、落实批批检测,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智慧农安”监管体系,力争实现主要农产品实现产地抽检全覆盖,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支持和推进农业“走出去”,到2020年创建省级以上出口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和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18个,取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规范认证农产品企业(产品)达到30个。

    (六)积极打造绿色农业。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2019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35万亩次,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3.5%以上,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9.5%以上。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气、电、肥一体化利用项目发展,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73%,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6%以上,其中,饲料化利用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推进绿色农业生产,2019年培育市级绿色农业生产基地10个,实施绿色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40项以上。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托全产业链发展优势,推进生猪产业升级增效。推进海洋渔业产业链条化、产品高值化发展,加快唐山渔港经济区建设,提高特色渔业、休闲渔业、外向型渔业比重,保持水产品产量全省第一优势。

    (七)全面做响品牌农业。实施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打响“安全食品唐山造”品牌。每个县优先1—2个主导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开展形象设计、厚植文化内涵、实施营销宣传,进行全产业链开发。2019年培育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各10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等,参评“三品一标”农产品,着力提升农业品牌价值,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知名品牌的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2万元。2019年“三品一标”和品牌农产品占比达到58%以上。支持特色知名农业品牌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直供直销,2019年发展迁西板栗直营店30家以上。积极组织我市特色农产品和优势龙头企业参展推介活动,力争一批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进入全省“十佳”、获得全国“金奖”。

    (八)加快培育农业“新六产”。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建设环京津生产加工物流基地。抓住京津农产品加工业向外疏解机遇,发挥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聚集引领效应,实施大招商、招大商行动,引进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壮大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入统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档升级、做大做强。2019年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200个,年内完成投资85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0%以上。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合,引导申报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物流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20个、市级达到80个,培育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建成市级田园综合体10个,完成全省唯一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迁西花乡果巷建设,示范全市建设一批省内领先、产业鲜明、宜居宜业的农村美好家园新样板。建设京津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以迁安市、迁西县、丰南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为引领,带动提升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2019年创建省级以上休闲农业星级企业5个以上,推出休闲农业精品观光线路4条,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以上综合性休闲农业精品园。

    四、打造乡村建设“唐山样板”

    (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按照“一港双城”战略布局,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主体功能、城乡发展空间、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结构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构建城乡协调联动发展的格局。优化城乡结构布局,推进城乡统一规划,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在已完成95个镇、28个乡和2817个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完成剩余26个镇、18个乡和全市60%的村规划编制工作,所有县(市、区)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制定。

    (二)全力实施“十片引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集中打造、连片成线,梯次推进、动态提升的思路,聚焦十片引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全域整治,聚集要素,建设精品,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现代产业园区、乡村生态功能区“三区”同建,协调推进产业强村、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四村”联创,同步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提升,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每年建设100个左右示范村、1000个左右提升村,用3—4年时间实现乡村振兴示范村、提升村市域全覆盖;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三级”联创,每年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以上县级示范区,全市建设10个市级示范区,争创3—4个省级示范区,到2022年建成一批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2019年,围绕打造“两横两纵”(两横:京哈、沿海高速;两纵:承唐、唐曹高速,唐港、唐津高速和京哈高速迁西支线)乡村振兴示范线,在沿线建设10个乡村振兴市级示范区;以示范区内村庄为主,建设1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在示范区内和示范线沿线建设1108个乡村振兴提升村。

    (三)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9个专项行动,力争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所有县(市、区)农村垃圾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保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形成完善的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改造农村公路410公里,各县(市、区)分别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1个、示范村2个;完成村庄主副街道硬化531万平方米,村庄绿化12.3万亩,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50%以上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

    (四)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治用保管”工作理念,深入实施“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河湖水系连通、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水源涵养及供水、水库除险加固、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持续开展非法入河排污口封堵整治、沿河工业污染源整治等,严格落实河(湖)长制,2019年全域消除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加快河道治理、河湖连通,2019年3月底前完成陡河等18条河道清淤、9月底前实现“邱水入城”、年底前主城区所有河道贯穿连通和22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类Ⅳ类标准。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面推广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大幅减少农业地下水开采量。2019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17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建设地表水节水工程5.8万亩,完成农村压采地下水2613万立方米。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权交易,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9年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2个,完成25家节水型企业、15个节水型社区、1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

    (五)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进一步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提升造林绿化水平,着力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大力实施交通干线廊道绿化、荒山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城区绿色空间拓展、森林村镇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绿化等10大造林绿化工程。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开展造林绿化对标攻坚,2019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到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3%左右,全市森林生态体系更加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六)积极推进农村“空心村”治理。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勾政策,积极引导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良好的战略合作者开展“空心村”治理项目,可用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勾节余指标转让收益偿还其前期投资。2019年,实施445个“空心村”就地治理,重点完成丰南区艾坨村、四王庄村以及迁安市李庄子村、蔡园村、夏官营村5个村联合建设新型社区试点任务;对空置率较低村、有旅游资源村、有文化民俗村、传统技艺村和有历史价值宅院,按照既定的治理模式和“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开展治理。2019年3月底前,丰润区火石营镇赵庄子村、乐亭县姜各庄镇石各庄村搬迁开工,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空心村”治理595个,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七)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加快物流设施建设,2019年改造或新建便民市场19个,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到AAA级以上的县超过9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培育交易额1亿元以上农村电商龙头企业5家。扎实开展信息进村益农信息社建设,2019年在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优化农村能源结构,2019年完成农村“双代”改造84.7万户。改善农村供水条件,2019年完成地表水水源置换35个村、集中供水工程30个村,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4%。

    (八)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2019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2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0所;城乡交流教师1400人以上。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2019年乡镇卫生院和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100%,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医院支付比例提高到60%,转外住院和异地急诊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60%,起付标准降低到12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到1.6万元,医保范围内自费部分1.6万元—5万元以下支付比例65%、5万元—10万元以内80%、10万元—20万元以内90%、20万以上9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推进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加快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覆盖50%以上乡镇,完成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5家以上。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2019年创建2个以上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登记成果有效转化形式,推进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2019年全市评选10个土地流转先进典型。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农宅合作社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等产业。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创业。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农村三产融合合理用地需求。

    (二)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201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其中,重点村4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抓好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国际旅游岛两个省级试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2019年力争全市50%以上的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探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农村产权交易组织体系全覆盖,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内部制度,规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等各类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

    (三)积极推进相关系统改革。加快农垦改革,2019年柏各庄、芦台、汉沽3个农场完成企业化改革,组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19年完成9家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深化供销社改革,2019年培育2个金融惠农模式试点,全系统托管、半托管土地面积达到150万亩,农村综合服务社(站)村级覆盖率达到100%。

    (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为农服务组织,完善“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认定办法和管理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培树一批示范典型并加强动态监测。2019年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0个,到2020年全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00个。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通过“清、查、联、提、创”,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推动合作社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争创一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示范县。总结推广滦州百信、玉田集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经验,支持各类涉农社会主体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按照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对农户提供担保贷款、投保农业保险。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境内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推进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作用,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做好“农权贷”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推进产权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落实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政策、特色农业保险政策,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设施农业保险,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抓好滦南县、玉田县两个产粮大县大灾保险试点。

    (六)强化农村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9年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2019年实施农业技术高级研修项目3项,组织农业技术指导30场。集聚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2019年选拔招募100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

    (七)完善城乡人口融合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增强与京津冀区域劳务协作,全年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6万人次以上,培育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孵化基地20家以上。强化乡村就业服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年内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就业技能培训8500人次以上。乡镇劳动保障站覆盖率达到100%,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完善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六、大力完善乡村现代治理体系

    (一)探索创新治理方式。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制定出台《唐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操作流程》、《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制定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政府工作的事项清单,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级事务“四议一行两监督”工作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法治新农村”创建活动,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224个。指导农村普遍健全完善村规民约,90%以上的村建有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教化约束作用。

    (二)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切入点,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基层农技推广技物配套服务模式,强化农技、农经、动物防疫等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服务标志、有公示服务信息、有便民设施、有规范管理制度、有完善配套服务的标准,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2019年底,农村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实现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实施乡村文明提升工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西柏坡精神、赶考精神、唐山抗震精神,加强农民群众思想教育。开展道德模范、十大孝子、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评选表扬,绘制乡村文化墙,建立功德榜、功德录等,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开展婚丧嫁娶革新行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2019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60%以上。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广丰南区农村文化大礼堂建设经验,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底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弘扬唐山优秀文化,推动“冀东文艺三枝花”进农村活动,传承发展剪纸、泥人、农民画等民间文化,打造特色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发展乡村创意文化,推进曹妃甸十里荷香景区、十里海河豚小镇等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完善提升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三大工程,强化安全监控,防范安全事故,农村公共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路口视频点位建设全覆盖。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农村综治维稳组织,开展“六无”村居创建活动,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引导党员群众面对黑恶势力敢于举报发声,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染指基层政权;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严防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级公共法律工作站100%覆盖。

    七、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把农村党支部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2019年,培树农村党建示范点50个,市级层面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1000名,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年内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管理制度,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退出机制,乡镇党委每半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在一个任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3次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调整退出。强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千名好支书”“百名好党员”“两优一先”选树表扬活动。全面推行“四议一行两监督”,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支持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民自治组织,落实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务监督组织,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不断推进村级治理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惠农资金、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损害农民利益行为。

    (三)强化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从2019年1月1日起,村党组织书记的基础职务补贴,按照不低于2017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发放,规范和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政策。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对发展集体经济实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可由县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八、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一)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制定出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考核细则,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对标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硬任务,完善顶层设计,严格时限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牢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强化担当、密切配合、有效作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二)树牢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抓牢、扛稳,同政绩考核联系在一起,层层落实责任、做实见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把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把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班子。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研究出台资金、土地、人才等具体支持政策,强化制度性供给,推动更多资源要素配置到农村去。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各级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有关政策,积极推动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县域新增贷款要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增强补短板意识,采用打硬仗举措,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度并轨,让农民享受到国家发展红利、乡村振兴福利。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养建设。建立健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扩大从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退伍军人等群体中招录选用基层乡镇公务员比例,树起“优秀干部到农业农村战线去,优秀干部从农业农村战场来”的风向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整合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严把入口关,全面提升农业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着力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农村又熟悉法律的“通专结合”“一专多能”农业专业执法人才。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县乡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农业农村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素质和能力。

    (四)强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督导考核。市县乡对标对表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梳理短板弱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进度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的质量效果。继续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强化对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日常督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和督查通报制度,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计划实施、任务落实、建设成效等实行统一督导、全面问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实绩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考察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紧密衔接,考核结果优秀的全市通报表扬,考核结果连续居于后位的由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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